(一)、理事会:在本会设理事会,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,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,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1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
2、召集会员代表大会,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3、选举或者罢免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。
4、决定日常办理机构,分支机构,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、变更或者注销,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。
5、决定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。
6、决定各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。
7、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。
8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。
9、起草章程草案,会费标准草案,理事,常务理事,会长,副会长,选举办法草案,报告代表大会审批。
10、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,检查秘书长的工作。
11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(二)常务理事会:本会设常务理事会,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,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。
(三)会长: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。
职权:①主持会员代表大会,召集,主持理事会,常务 理事会会议。
②检查各项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。
③领导理事会,常务理事会工作。
④代表大会签署重要文件。
⑤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
(四)秘书长: 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职权: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。
②协调各分支机构,代表机构开展工作。
③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,报理事会审批。
④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选。交理事会决定。
⑤向理事会提议聘用或辞退各机构工作人员。
⑥向会长和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报告工作情况。
⑦处理其它日常事务。(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)
(五)秘书处: 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处理本会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;秘书处下设办公室、信息部、会员服务部等部门。
职责:①发展会员征缴会费。
②积极宣传行业协会,组织行业培训。
③结合实际情况,不断做好会员发展工作,壮大协会力量。
④建立官方网站,微信公众号,会员微信群等,保障协会正常运作。
(六)执行会长:
①领导协会工作,负责协会发展谋划和协会自身建设,提出指导意见。
②负责衔接政府领导工作,贯彻政府领导指示。
③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,会长扩大会和会员大会。
④检查、督促、指导会员单位对会员大会,会长扩大会的落实执行。
⑤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,协议合同等。
⑥带领协会班子成员执行协会活动计划。
⑦安排或组织所属单位和会员企业开展科技,文艺,体育等活动。
⑧主持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。
⑨组织相关工作考核。
一、衡水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、会员管理办法及会费标准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确保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依据民政局、财政局相关规定及本会《章程》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员具备条件: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,不吸收个人会员。
1、自愿加入本会。
2、承认本会章程,
3、本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。
4、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,代理记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。
5、愿意履行会员义务,遵守行业自律规范。
6、承诺遵循国家法律法规。
二、会员入会程序:
1、提交入会申请书。
2、经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,并发给同意吸收入
会的有关证书。
3、由秘书处发出同意入会通知。
4、交纳当年会费,并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。
三、会员权利:
1、本会的选举权,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2、参加本会的活动权。
3、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。
4、查阅本会章程,规章制度,会员名册,理事名册,常务理事名册,会议记录等知情权。
5、对本会工作的提案权,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6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7、法律法规,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四、会员义务:
1、遵守本会的章程。
2、执行本会的决议。
3、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。
4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。
5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6、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7、法律法规,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五、会员注意事项:
1、会员退会,应书面通知本会。交回会员有关证书。
2、会员如在一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和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经理事会确认,视为自动退会本会,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3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本会章程的,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,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。
4、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,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。
六、会费交纳标准:
1、交纳会费是会员依据本会章程应尽的义务,会费是本会活动经费的来源之一,凡自愿申请,经审核同意加入本会的会员,每年应按时按会费收取标准交纳会费。
2、副会长单位每年按10000元交纳会费(不含捐赠款),常务理事单位、理事单位每年按固定金额3000元交纳会费,普通会员单位每年固定金额1000元交纳会费。
户 名:衡水市代理记账协会
协会账号:1200 7001 5156 0000 565
开 户 行: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
3、交纳会费的时间和办法
(1)会员在每年3月30日前向本会交纳当年度会费。
(2)新入会会员,经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交纳。
(3)会员在交纳会费时,以转账等形式交纳。
(4)本会秘书处负责会费收取工作,理事会负责会费的管理。
(5)在收到会员的会费后,将开具财政局专用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,面交或寄至会员。
七、会费的管理:
1.本会按照规定的会费标准和时间收费,加强管理,合理支出。
2.收取的会员会费,按照《章程》规定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必要的费用开支。
3.本会财务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和管理,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,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的收支情况。
衡水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
2020年4月